2026 年 9 月 1 日 22:10
我爱南京
我喜欢听李志,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也爱南京。
我以为真正的喜欢和讨厌恐怕都是没有理由的。如果喜欢加州是因为好天气,那么究竟喜欢的是好天气还是加州呢?我常常陷入这样的思辨而无法自拔。可是我爱南京是有理由的。
6岁那年,我还远远没有成为稳重无趣的准中登,仅仅是只知嬉戏打闹的快乐稚童。那是一个凉爽的夏日傍晚,我疯疯癫癫地追逐想象中的蝴蝶,一个踉跄栽倒在地,左眼磕在凳子角上血流不止。那天我在母亲的怀中哭了一夜。自此以后,一旦感冒受凉,结膜炎角膜炎就来势汹汹,疼得我睁不开眼睛。每当此时,我的母亲就去学校接我,跟老师请假后牵着我的手,坐三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去南京的省人民医院看病。因为南京去得太频繁,我甚至学会了说南京话。在一个饱受病痛折磨连眼睛都难以睁开的小朋友心中,南京这个名字成为了一个遥远而繁华的指代,象征着宁静和康复,象征着休假和不用再写作业。二十年过去,很多记忆都已经淡忘,但我仍然记得闭眼趴在母亲肩头,车流驶过南京的街道喧嚣不已,还是听见风吹过满城梧桐后枝叶簌簌作响。
12岁那年,父亲带我去看了一个隐居村野的老中医,堂中端正悬挂一幅从刘禹锡处改来的《居室铭》。自那以后,我的眼疾再没犯过。我的父母都以为是幸遇神医得灵药,而我知道,这世上恐怕并不存在什么神医灵药,有的只是一个男孩不愿向黑暗屈服的旺盛生命力。也是从那天起,我就很少去南京,连南京话也忘得一干二净。
后来我去了北京上大学。出发前,家里大姑大姨们反复叮嘱要多穿衣服别饿肚子了,好像我将被发配至恶寒贫瘠的宁古塔。然而迎接我的是北京的九月。现在我总是和人说,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地方是九月的北京。从紫荆吃过晚饭后骑车一路向西去老馆自习,在校河边我每每停车驻足遥望远远黄昏——我从未在别处见过如此高远湛蓝的天空——缀在西边或金或粉或红的暮霭渐次消散后,青苍的夜色温柔地围裹住爬满藤蔓的老馆,偶然几只鸦雀掠过头顶带起沙哑的啼鸣,便轻轻地摇撼着我的心神。
十月北京总是会下一场雨,雨带来秋的寒意。短暂的秋天后,是雾霾不散的漫长冬天。等到来年春意降临,又是强烈的北风带来漫天黄色的沙尘。北京似乎总是没有好天气,但每每想起北京,我总是先回忆起她的晴天。22年夏天我陪当时的女朋友去紫荆一号楼打印店打印毕业论文,窗外一个男生骑车经过,高声唱周杰伦的《晴天》,“Re So So Si Do Si La. So La Si Si Si Si, La Si La So”,我循声朝外望,却只是被炫目的夏日金色阳光刺得什么也看不见。自此,我的心里就住进一个永不凋零的明亮盛夏。可真正明亮的绝非北京的盛夏,而是我二十岁的黄金时代。
到今年八月,我已在新加坡生活有四年。23年的时候,我写道“在南洋的一座热带小岛上生活是一件寂寞的事,像一艘漂泊的船永远找不到它的码头”。时至今日我仍然这样觉得。25年在上海书城看到黎紫书著《流俗地》的封面,“因为雨下得频繁,人生中不少重要的事好像都是在雨中发生的。那些记忆如今被掀开来感觉依然湿淋淋,即便干了,也像泡了水的书本一样,纸张全荡起波纹,难以平复”,一瞬间冲动就将它买下,只是再没怎么打开过。
新加坡拥有终年无休的盛夏,但每当我试图回忆,想起的总是它连绵无尽的潮湿雨季。雨季的时候,傍晚总是毫无预兆地下一场雨。刚来的那一年,我和北大新加坡网球一哥WL每周日下午一起打网球,每次我都是3:6/4:6输给他。输了球走在雨中,从未觉得雨是如此地令人讨厌。3月的一个周日,我坐校车去球场,一下车就下起瓢泼大雨。我在车站静静看了半个小时的雨,心像漏了水的船渐渐沉没在沉寂的海洋。第二天我跑去Queensway Shopping Centre买了一把羽毛球拍,决定再也不打网球。
此后是漫长的疼痛时间。24年我弄伤了左脚,八个月不能走路,同时患上了慢性肠胃炎。三天两头跑去上海看病,但是却不能再像爱上南京一样爱上上海。是的,喜欢恐怕是没有理由的。如今我仍在打网球,当时买的羽毛球拍只用过一次就再也没有摸过,与新加坡也早已和解。后来有一天我去Queensway,正午赤道的阳光如同烈火烹油,一阵猛烈的风沿着Alexandra Rd吹过,我抬头看见20米高的大蒲桃树冠间,落叶如同群鸟上下翻飞起舞,全然不似将归尘土。我驻足良久,终于明白没有人可以拥有永恒的盛夏。
我想等我老了,我会回到南京安度晚年吧。那里是我的天空之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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